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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南省自科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材料要求

更新日期:2020/3/1 21:25:42

2020年湖南省自科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材料要求

一、个人述职报告

个人述职报告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A4纸打印,一式五份。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思想政治表现、工作业绩、科研成果等(详见附件)。

二、工作成果与业绩情况

制作成果业绩目录,并对应目录逐条提供有关佐证材料的复印件(包括奖励证书、成果鉴定、发明专利、研究咨询报告、技术标准规范、承担科研项目合同等)。在团队科研项目作出贡献的,可提供团队科研项目情况、科研单位或项目组织实施单位对其在项目中作出实际贡献的情况说明等,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申报高级职称,需提供以下业绩成果的证明资料(至少一项或多项):主持(参与)省部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专著、译著、论文等有关反映学术水平的证明材料;申请了国家发明专利或国外专利授权的证明及科研成果转化后创造的经济收益情况(以单位财务证明为准);主持(参与)承担横向课题经费证明,或拥有的科研成果创造年增加收入证明(以单位财务证明为准);学术、调研、座谈等有关报告证明,撰写或参与撰写的研究咨询报告;其它能反映从事自然科学研究水平的有关材料。具体可参照省科技厅网公布的《湖南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含科研机构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价办法》(湘职改办〔20172号)。

三、送审论文(格式、份数、规格)

1.申报参评人员需提交一篇能充分反映本人学识水平的送审论文,送审论文是任现职以来在公开刊物上已发表的文章。                                                                      

2.需提交隐去作者姓名和所在单位的送审论文复印件5份,不装订,单独放入资料袋中。

3.送审论文(包括论文、著作等)需提交公开出版的原件,并在原件的右上角贴上送审论文字样。

4.其他申报参评的论文、著作、课题等提交复印件,A4纸格式,同时需提交论文的收录、他引、分区情况、论文排名以及影响因子的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期刊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封底及论文部分,报纸论文复印件包括报纸名称、日期、刊号及论文部分;著作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版权页、封底;课题成果复印件包括立项证书、结项证书、获奖证书及社会反响佐证材料等。其他成果参照上述要求。

5.科研成果复印件须由所在单位科研部门(人事部门)或送审单位进行审核、盖章,并有两人共同签名。复印件分类装订成册。

四、外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无此项可不提供,需加盖所在(或送审)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五、计算机考试证书复印件〔无此项可不提供,需加盖所在(或送审)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原件(无此项可不提供。)

七、取得现专业技术职称后违纪违规情况材料(无此项可不提供)。

八、材料装订及装袋要求

1、评审材料应进行分类整理,装订成册。

2、评审封面须打印“×××同志申报研究员(或副研究员、高级实验师)职称评审材料(二)目录;材料袋正面也要贴上每本封面目录的打印字条,材料袋底部贴上打印有报送材料单位名称字条。

九、其它事项

1、《   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严格按照表格要求如实填写,并加盖所在(送审)单位公章,一式2份。

2、没有通过职称英语和职称计算机考试的,在评审材料中,提供相关英语水平和计算机水平证明材料(参考《关于做好201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851号)附件12目录)。

3、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提交材料。

4、职称评审完成后,各有关单位人事部门要按省自科系列职改办电话通知要求及时取回材料,以免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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