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复印件须用A4纸,由验证人签名后加盖所在(送审)单位公章〕
一、《职称评审材料(一)》一份,须胶印成册,材料排列顺序如下:
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任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
3.任现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或《聘用合同书》复印件;
4.破格材料(申请破格人员的相关成果业绩,仅限破格申报参评人员提供);
5.申报前连续五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6.《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公示表》原件;
7.记者证复印件(有记者证人员提供,未提供者视为无)。
二、《职称评审材料(二)》汇编材料一份,须胶印成册,材料排列顺序如下:
1.《业务自传》一份,内容包括新闻从业经历、新闻理论研究、新闻工作实践、新闻作品和论文获奖等,重点是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情况。手写或A4纸打印,不少于4000字;
2.《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原件;
3.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
4.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获得的专业技术成果材料(代表作品,要求原件,用A4纸粘贴装订;电视广播作品提供文字稿);
5.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目录(论文标题/专著书名、发表/出版日期、发表期刊名/出版社等),须与提供的论文、专著原件或复印件一致;
6.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公开发表的论文复印件(要求复印期刊封面、目录与论文正文页);
7.可以说明个人业绩、水平的其他材料复印件(A4纸复印,不适合复印装订的放第三部分);
9.可以说明外语水平的证书或考试成绩单、计算机水平、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复印件(无此项可不提供)。
三、相关表格、材料、作品、论文、专著等原件(不装订)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两份(胶印);
2.《业务自传》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