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色金属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要求
一、个人述职报告。需提供5份〔可在职称评审材料(二)中装订一份,其余4份不装订〕。
二、论文。①代表作论文:需提供任现职以来发表的专著或论文原件1本(在论文原件封面标记为“代表作”,不装订),并自行复印3份(包括杂志封面、论文所在章节的目录及文章)。非公有制企业或县以下人员论文可不提供正式发表论文,只需提供5000字左右的技术或工作总结。因申报参评论文不再实行盲评,不需删除个人信息。
②其它论文:自行复印1份并统一装订在职称评审材料(二)中(不上交原件,原则上不超过4篇,也不需删除本人信息,复印内容同代表作论文)。
三、《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新版)。提供两份(不装订)。
四、业绩佐证材料。提供能够证明与本人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相关的业绩佐证材料。其中项目业绩材料需提供原稿封面及证明本人任职(角色)的相关材料;获奖情况需提供标注本人姓名的相关证书材料(含发明专利、科技类奖项)。
五、破格申报参评材料。破格申报相应职称的人员应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中准确、切实填写破格申报参评情况说明,在职称评审材料(一)中附上相关佐证材料,同时在材料袋正面左上角标注“破格申报参评”字样,否则不予作为破格申报人员参评。
六、精简评审材料。申报参评高级职称(副高)的评审材料限1袋。
七、所有材料均使用A4规格装订成册。材料袋要求统一使用牛皮纸文件袋(最好是加厚型,以免破损),不得使用塑料文件盒装材料,并在材料袋正面填写个人信息(须在资料袋正面右上角填写联系方式,以便面试联系时备用)。
八、可视个人情况提供能够证明外语、计算机水平的相关证书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九、所有申报参评人员须参加业绩述职面试,不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