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材料要求
一、评审材料内容及排序、装订要求
(一)《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2份,不用装订。
(二)湖南省党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量分表1份(教学、科研咨询、其他加分项目),用A3纸张打印。
(三)《职称评审材料(一)》
统一用A4纸打印或粘贴,复印件需由验证人签名确认并加盖申报参评人员所在(送审)单位公章。请按以下顺序排列装订成册:
1.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2.任现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3.任现职的聘用合同复印件。
4.破格材料(仅限破格申报人员提供)。
5.近5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验证后的复印件。
6.《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公示表》原件。
(四)《职称评审材料(二)》
统一用A4纸打印或粘贴,复印件需由验证人签名确认并加盖申报参评人员所在(送审)单位公章。请按以下顺序排列装订成册:
1.个人述职报告一式2份(1份装订在评审材料中,1份散装),要求用仿宋三号字格式,A4纸打印。
2.《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1份)。
3.代表作(论文、专著)复印件。其中申报参评正高需指出代表作专著1本,论文1篇。申报参评副高和中级需指出代表作1件。论文复印封面、目录、版权页和本人发表的文章版面,专著复印封面、目录、后记、版权页。
4.外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无此项可不提供)。
5.计算机考试证书复印件(无此项可不提供)。
6.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原件(无此项可不提供)。
7. 《申报参评人员教学考核等情况登记表》(1份),需本人、证明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重点核实填写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优良率或教学考核成绩、主体班教学专题数。
8. 取得现专业技术职称后违纪违规情况材料(无此项可不提供)。
9.论文代表作、著作均需提交公开出版的原件。
(五)业绩成果材料汇编
统一用A4纸打印或粘贴,复印件需由验证人签名确认并加盖申报参评人员所在(送审)单位公章。业绩成果请按职称评审量分表的顺序(教学、科研咨询、其他项目)排列装订成册,用铅笔标上页码,确保填写的每个加分项目均有佐证材料。
二、注意事项
1.请提供著作原件(包括独著和合著),论文只要求提供代表作原件,其他论文请复印装订在成果汇编材料中,论文复印封面、目录、版权页和本人发表的文章版面,专著复印封面、目录、后记、版权页。
2.扶贫工作经历证明需提供当地组织部门正式下发的行头文件作为佐证材料,以证明是扶贫队长、队员,其他证明材料原则上不予认可。
3.申报参评材料统一用档案袋整装,正面写明申报参评人员姓名、所在(或送审)单位、申报参评系列、职称名称,并列出送审目录。材料袋的底端封口处应醒目地标明申报参评人员姓名、联系方式及所在(送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