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创作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要求
一、个人述职报告(20份,只装订1份)。
二、学历证书。
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明(如无此项可不提供)。
四、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专业技术工作成果材料、奖励证书复印件,必须由申报参评人员所在单位或其人事代理的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验证校准,并加盖公章和验证人签名;市州和省直主管单位进行形式审查。
五、申报参评论文要求参照我省职称评审相关规定执行。
六、提供公开发表的第一篇作品或相关证明材料。
七、填写《XX年度湖南省文学创作专业职称申报参评基本情况登记表》和《湖南省文学创作专业职称申报参评作品目录(XX年)》(见附件)。
八、所有材料、表格均要求打印;送审材料按“职称评审材料(一)”和“职称评审材料(二)”分别装订,每本材料必须分别有打印的“X X X同志职称评审材料(一)”和“X X X同志职称评审材料(二)”的封面与目录。材料原件、复印件等的贴写必须使用
九、所有送审材料应统一装入送审材料档案袋内,在档案袋的正面,应写明申报参评人员姓名、单位及申报参评何系列、何职称、何学科,并列出评审材料目录,在档案袋的底端封口处应醒目地写上所在(送审)单位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