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材料要求
(一)《职称评审材料(一)》的准备和顺序要求
1.专业理论笔试成绩单或综合合格成绩保留证明(湖南卫生计生人才网打印)。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3.现有职称证书复印件。
4.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5.医师(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
6.任现职称以来的聘书(文)复印件(包括首聘、后续聘用)。
7.聘用单位出具受聘者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证明(仅限于非事业单位类别人员提交)。
8.破格申报参评证明材料。
9.新冠肺炎疫情防疫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政策申请表。
10.《卫生技术人员下基层(县、乡)医院服务登记表》复印件(免下基层服务者,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1.任现职以来最近连续5年(硕士学历申报副高参评职称4年、博士学历申报参评副高职称2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1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公示表》原件。
13.所在工作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二)《职称评审材料(二)》的准备和顺序要求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两份(不装订)。
2.《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参评人员所在单位评分表》(不装订)。
3.《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
4.个人述职报告。
5.符合科研成果奖项加分的证书复印件。
6.符合行政性综合奖项加分的证书复印件。
7.市(州)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继教学时(分)认定单原件。
8.其他材料。
(三)整理职称评审材料应注意事项
1.所有材料、表格的填写均要求字迹工整、清楚。
2.所有评审材料应统一装入档案袋内,档案袋正面写明申报参评人员单位名称、姓名、申报参评专业、申报参评职称、单位类别,并列出职称评审材料目录,档案袋底端封口处醒目地写上申报参评人员所在单位名称。
3.所有评审材料中除两份《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参评人员所在单位评分表》不装订外,其它材料均要按材料目录顺序装订成册。
4、以综合合格成绩保留人员身份参评者只需要提供综合成绩保留证明、《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公示表》、所在工作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个人述职报告。
二、材料审核要求
(一)总体要求
1.职称评审佐证材料的复印件上须有所在(送审)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凡未按要求加盖公章和签名的评审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2.评审材料的时效均截止到省人社厅年度文件限定日期前,其后取得的外语、计算机、学历证书、继续教育学时(分)认定单、论文著作(版权页所载日期)、获奖证书、业绩成果等,一律不能作为当年度高级职称评审的有效材料。
(二)年度考核要求
任现职以来最近连续5年(硕士学历申报副高职称4年、博士学历申报副高职称2年)年度考核结果均要求“合格”及以上等级,军转干部(专业技术士官)在部队工作期间未进行年度考核者,需提供团以上部队政治部门(士官由司令部)相关证明材料。
(三)公示要求
申报参评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材料申报公示表》、《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参评人员所在单位评分表》须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并由所在(送审)单位出具公示结果,无异议者方可报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