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免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人员因提交的材料不齐全影响参评资格或加分,我办总结了历年来资格复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结合今年的新政策进行了归纳,供大家参考。
一、继教学时(分)认定单
1.需要提供市州级以上(含)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开具的学时(分)认定单原件,如提供县级人社部门或卫生健康部门开具的学时(分)认定单则无效。
2.所开具的学时(分)认定单,所需年限未达到申报要求。
3.只需提供学时(分)认定单原件,不需要提供其它学分登记本或学分证书复印件。
二、医师(护士)执业证书
1.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不全,如:未复印执业类别、范围页,未复印执业范围变更记录页;未复印护士执业证书有效期页。
2.执业范围未变更,执业范围与申报专业不符。
3.执业地点未及时变更,执业地点与申报单位不一致。
三、单位未出具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证明
被事业单位聘用但未纳入该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人员,必须提供未纳入该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证明。
四、职称聘任证明
1.聘任日期不完整,达不到相应聘任年限。如:只提供某一段时间的聘任证明。
2.聘任岗位不符合要求。如:报考副主任医(药、护、技)师级别,只提供聘任科主任、护士长、护师或医师岗位的职称聘任证明(应提供聘任中级职称证明,如:主治医师、主管护师或主管技师等相应岗位聘任证明)。
五、《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1.第13项个人承诺项,承诺人需手写签名一式两份。
2.第16项主管部门或市州形式审查及呈报意见项,需盖市州人社职改部门公章,省直单位盖上级主管部门人事(职改)公章。
六、用人单位评分表
1.审核人未签名。
2.用人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未加盖公章。
七、年度考核表
1.未提供任现职以来最近连续5年(硕士学历申报参评副高职称4年、博士学历申报参评副高职称2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年度考核表(因2020年度考核还未进行,2020年度考核登记表免于提供)。
2.年度考核无结论或结论页未复印清晰。
3.考核结果无单位公章。
八、下基层服务证明
1.下基层时间不足六个月。
2.下基层时间有涂改,无法认定下基层时间。
3.同一城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三级、二级单位在社区的分支机构不能作为下基层的服务单位。
下基层服务对象和服务单位见《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附件2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卫生技术人员申报副主任医师前到基层服务的通知》)。
注意:2021年起申报卫生系列副主任职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执行,即“执业医师晋升为副高级技术职称的,应当有累计一 年以上在县级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经历”。
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人员
防控一线人员需提交《新冠肺炎疫情防疫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政策申请表》(防控一线人员相关政策见《湖南省卫生健康委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