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当前的位置:网站首页>>推荐讲师

《北方文学》

更新日期:2015-4-30

《北方文学》期刊简介

    北方文学杂志是由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全国优秀期刊,黑龙江省一级期刊。 旬刊,上旬主要刊载小说、诗歌、散文等原创文学作品,中下旬主要刊载学术理论文章。

发展历程

    创刊于1950年2月的《北方文学》杂志是由黑龙江省作家协会主办的,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省一级期刊,是新中国历史最悠久,影响最广泛的文学期刊之一。它对我国的文学事业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五六十年代,就培养出了如郭先红、高凤阁、韩统良、陈桂珍、刘柏生等一大批工农作家;七十年代,它又培养出了如梁晓声、张抗抗、陆星儿、肖复兴、刘敬元等一代当红的知青作家。
    在黑龙江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北方文学》杂志坚持“二为”方向,贯彻“双百”方针,发挥了培养文学人才,繁荣文学事业的阵地作用,成为展示黑龙江文化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为“造就北疆文艺劲旅,创作文学艺术精品”,团结国内外、海内外著名作家,宣传黑龙江,建设边疆文化大省作出了重要的不可磨灭的贡献。
    60多年来,《北方文学》杂志共发表了3万余名作者的数万篇不同风格、不同体裁的文章,总发表量已达千万字以上,所发表的文章获国际、国内及省政府大奖和被上级媒介转载、选载逾千篇,有力地彰显了黑龙江的风采。

栏目设置

    上旬刊:短篇小说、中篇小说、全国微型小说、新实力。
    中旬刊:作品、现当代文学、古典文学、外国文学、影视文学、比较文学、文艺鉴赏、文史在线、语言研究、文化论坛。
    下旬刊:文学评论、文艺鉴赏、影视文学、语言研究、文史在线、新闻传媒、教育艺术、文化视野、学术论坛。

办刊宗旨

    坚持“二为”方向,贯彻“双百”方针,发挥和培养文学人才,繁荣文学事业,成为展示黑龙江文化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

读者对象

   广大文学爱好者、文学理论研究者、文教工作者。

投稿须知

1.论文要求:主题突出、内容充实、观点明确、资料翔实、论证严密、逻辑清晰、语言文字合乎规范,有独到见解,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实践借鉴价值(来稿一律采用电子版本word文档);
2.文章的格式要求为:在题目下边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省份、城市、邮编,然后是摘要、关键词、正文;很多作来者稿署名时须征得其他作者同意,排好先后次序,接到录用通知后不再变动(附个人联系方式);
3.文中如有计量单位,一律采用国际标准,来稿中的数理、计量和统计内容务请作者仔细验证,慎重推导,反复核实;
4.文中如有参考文献,应依照引用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在右上角标出,并在文尾按照引用的先后顺序标注出引用参考文献的作者名、引用文题名、出版处及出版日期;
5.所投文稿必须注明该文200字以内的中文摘要和3~5个关键词;
6.来稿两周内未接到回复者请速来函来电查询;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文章本刊不退稿件,作者自行处理;
7. 杂志社对来稿有推荐权,不同意推荐的稿件请在来稿中声明;
8、刊发按来稿先后顺序。切勿抄袭,文责自负。请勿一稿多投。

注:投稿须明确注明作者姓名、单位、邮编、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E-mail,以便及时投寄录用通知。